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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覃振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覃振1885—1947

湖南桃源人
曾任国民党中宣部部长,立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力主国共合作抗日。
原名:大让、道让
字:理民、理鸣

覃振

覃振先生二三事
怀理鸣先生
西山会议二健将——谢持与覃振
欢乐岁月覃理鸣
覃振(1885-1947)
杨世礼
遯园
吴相湘
胡耐安
蒋永敬
*中央日报1967年3月15日
*畅流1951年3卷4期
*传记文学1966年8卷4期
*传记文学1969年14卷4期
*传记文学1976年28卷4期,*民国人物
小传第2册第197页
革命元老覃振先生事略 *中国宪政1976年11卷12期
政海人物面面观——覃振、保君健
覃振
马五先生
(美)包华德主编
沈自敏译
*大成1976年34期
中华民国史稿丛稿译稿·民国名人传记辞
典第10分册第46页
覃振
覃振
覃振
覃振
覃振(1885-1947)
覃振
贾逸君
吴相湘
厂 民
坦荡荡斋
戴晋新
中华民国名人传(上册)政治第125页
*民国百人传第2册第163页
当代中国人物志第194页
现代中国名人外史第309页
*环华百科全书第12册第201页
*革命人物志第9集第275页
忆先君覃振覃钰湖南文史资料第15辑第174页

覃振

他做过许多有益的事情——记爱国老人覃振
覃振传论
覃振(1885—1947)
覃振重新走向进步
杨仲子
饶怀民
廖盖隆等主编
完颜绍元
团结报1985年2月16日
求索1989年3期
现代中国政界要人传略大全第866页
民国军政要人归宿第118页

覃振1885——1947

原名道讓,字理鳴,改名振,湖南桃源人,1885年 (清光緒十年)生。幼年讀私塾。1902年入本縣小學。次年入常德中學。後赴日本,入東京宏文書院。1904年回湘參加興中會起義,失敗後赴日本。次年加入中國同盟會,任總部評議員。1906年冬,萍瀏起義,回長沙宣傳革命,爲避捕,再赴日本。1908年回長沙謀起義,被清政府逮捕入獄。辛亥革命後獲釋。任湘桂聯軍督戰官。1912年4月,被選爲臨時參議院議員。1913年初,當選爲第一届國會衆議院議員。二次革命爆發,回湘策動討袁,失敗後去日本。加入中華革命黨,任湘支部長。1915年冬,回國参加討袁。1917年参加護法,任湖南檢閱使; 9月任廣州大元帥府參議。1921年孫中山就非常大總統職,任爲總統府参議兼法制委員;冬,孫中山派爲負責湖南省國民黨黨務。1924年1月,被選爲國民黨第一届中央執行委員; 3月任廣州大本營參議。1925年11月,在北京參加西山會議。1926年1月,當選爲國民黨西山會議派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1927年9月,南京成立中國國民黨中央特别委員會,被推爲委員及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 年底去職。1930年8月,參加北平擴大會議,任國民黨民衆訓練部委員兼秘書主任。1931年11月,當選爲國民黨第四届中央執行委員; 12月任立法院副院長。1932年1月,代理院長; 5月任司法院副院長; 6月任國民政府西京籌備委員會委員。1933年1月,兼任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1935年11月,當選爲國民黨第五届中央監察委員。1937年辭卸兼職。1941年7月,任國民政府稽勳委員會委員。1943年9月,任國民政府委員。1944年6月,復任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1945年5月,當選爲國民黨第六届中央監察委員。1947年4月18日病逝於上海。終年62歲。

覃振

覃振1885~1947

原名道让,字理鸣,一字竞存。桃源人。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入县漳江书院。1904年留学日本,参加同盟会,推为评议员。1908年回国进行革命活动,在长沙被捕系狱。1911年(宣统三年) 10月长沙起义胜利后获释,任湘桂联军督战队队长。抵武昌,任湖北军政府秘书。不久被派赴南京为军事代表,当选临时参谋员。“二次革命”时,与蒋翊武回湖南策动讨袁,事败走日本。1914年加入中华革命党,任湘支部长,回国运动湖南独立。积极参与护法运动,历任湖南检阅使、总统府参议兼法制委员。1924年支持孙中山改组国民党,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蒋介石叛变后,他历充南京政府立法院副院长、司法院副院长兼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他积极主张抗日。反对蒋介石发动内战。赞成中国共产党和平建国主张,掩护过共产党员。病逝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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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振

覃振1884—1947

原名道让,又名金声,字理鸣,一字竞存。桃源县人。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入县漳江书院,与宋教仁同学。因撰《死里救生》一文,被捕下狱,不久获释。1904年春,经宋介绍加入华兴会。旋留学日本,入东京弘文学院。次年参加同盟会,被推任评议员。1906年回国,策应萍浏醴起义,失败后逃亡日本。1908年奉命返湘进行革命活动,事泄被捕,系狱4年。宣统三年 (1911) 长沙光复后获释,任湘、桂联军督战队队长,率师援鄂。后任湖北军政府秘书,并代表黎元洪赴南京,商组政府,被选为临时参议院议员。正式国会成立时,被选为众议院议员。“宋案”发生后返湘,与蒋翊武策动讨袁。失败后赴日本,参加中华革命党,任湘支部长。后回国,参加护国、护法运动,曾任湖南检阅使、总统府参议兼法制委员等职。1924年孙中山改组国民党时,覃振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参加西山会议。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历任特别委员会宣传部部长、立法院副院长、司法院副院长兼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等职。抗日战争期间,连选为国民党历届中央执行委员。1943年任国民政府委员,主张抗日。1947年病逝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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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振

覃振

原名道让,字理鸣,改名振,湖南桃园人,1885年生。日本东京宏文书院毕业。1904年参加兴中会起义。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任总部评议员。1906年在长沙宣传革命。1908年在长沙密谋起义被捕。1911年获释后任湘桂联军督战官。1912年4月当选为临时参议院议员。1913年初当选为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二次革命失败后,去日本,加入中华革命党,任湘支部长。1915年冬回国参加讨袁。1917年参加护法,任湖南检阅使;9月任广州大元帅府参议。1921年任总统府参议兼法制委员;冬负责湖南省国民党党务。1924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 3月任广州大本营参议。1925年11月在北京参加西山会议。1926年1月当选“西山会议派”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1927年9月任南京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年底去职。1930年8月参加北平扩大会议,任国民党民众训练部委员兼秘书主任。1931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 12月任立法院副院长。1932年1月代理院长;5月任司法院副院长;6月任国民政府西京筹备委员会委员。1933年1月兼任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监察委员。1941年7月任国民政府稽勋委员会委员。1943年9月任国民政府委员。1944年6月复任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1947年4月18日在上海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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