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起草重要文件,不要一切由秘书代劳的指示
中共中央1981年5月7日发出指示。 《指示》明确规定,今后各级领导干部,凡是个人的重要讲活、报告,一律要亲自动手起草。领导机关的重要文件,一律由领导者亲自动手、亲自指导、主持起草工作。《指示》指出,所谓亲自动手,主要是指领导者必须开动脑筋,提出文件的基本思想,包括主要观点、意见、办法。初稿产生后,在征求意见、民主讨论的基础上,领导者再亲自精心斟酌文件的内容和文字,并最后亲自负责修改定稿。各级领导干部不应把过多的精力用于准备各种文件,而应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