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关于劳动就业的有关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关于劳动就业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1986年7月12日关于国营企业招用工人的暂行规定指出:企业招用工人,必须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之内,贯彻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企业招用工人,应当公布招工简章。报考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城镇行业人员和国家规定允许从农村招用的人员,均可报考。 考试内容和标准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所侧重。……经考核合格者名单应张榜公布,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内部招工,不再实行退休工人“子女顶替”的办法。 企业招用工人必须实行劳动合同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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