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兵运用原则合同作战中使用装甲兵应遵循的准则。装甲兵主要用于机动作战和进攻,强调集中使用、注重与其他军兵种密切协同和各种保障等。其内容随着军事技术的不断更新和作战经验的不断充实而发展。不同国家军队, 由于受本国军事思想、作战方针、历史传统和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其运用原则具有各自的特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法等国军队所制定的运用原则主要有:密集使用、坦克与步兵密切协同和以奇袭手段实施突破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以集中大量坦克实施进攻的原则为核心,运用突然性和诸军兵种密切协同等原则,前苏军于1942提出了坦克兵团和部队必须集中使用,并与步兵、炮兵和航空兵密切协同动作,未经周密的对敌侦察不得将坦克兵团和部队投入战斗等原则。美军针对战区地形特点,将“火力与运动相结合”作为一条原则。现代一些发达国家的陆军已实现了机械化、装甲化和高度合成化,其现行战斗条令中,只规定有合成军队统一的作战原则或战斗行动原则,不再单独为装甲兵制定运用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