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 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共10条。 主要内容是:(1)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2)企业兼并的形式主要有: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控股式;(3)被兼并方企业资产的评估作价的办法有:重置成本法、市场法、收入法。本办法还对企业兼并的原则、被兼并方和兼并方企业的确定、企业兼并的程序、企业兼并的资金来源和兼并后的产权归属、被兼并方企业产权转让的收入归属、兼并后企业的财政税收管理等事项作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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