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袒免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袒免袒衣免冠。古代丧礼,凡五服以外远亲,无丧服之制,唯袒衣免冠,以示哀思。露左臂曰袒,去冠括发曰免。《左传·哀公十四年》:“孟懿子卒,成人奔丧,弗纳,袒免哭于衢。” 袒免中国古代亲属关系的一种。原为丧服名。袒,袒露左臂;免,以一寸宽的布缠绕于额头。引伸为应为之着此丧服的亲属关系。古代服制重在五服亲属,袒免为五服之外的亲属关系。《礼记·大传》:“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唐律疏议·户婚》:“高祖亲兄弟、曾祖堂兄弟、祖再从兄弟、父三从兄弟、身四从兄弟、三从侄、再从侄孙并缌麻绝服之外,即是袒免。”古代法律保护亲属关系以及以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增减量刑幅度的原则,一般不适用于袒免亲。但对于皇帝袒免亲除外。唐律“八议”之一“议亲”的范围为“皇家袒免以上亲”;清律“议亲”范围亦为“皇帝袒免以上亲”。 袒免wen中国旧制丧服之轻者。袒,袒露左臂;免,以布广一寸,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向后绕于髻。《礼记·大传》:“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孔颖达疏: “谓其承高袒之父者也,言服袒免而无正服,减杀同姓也。”《唐律疏议·户婚》: “高祖亲兄弟、曾祖堂兄弟、祖再从兄弟,父三从兄弟,身四从兄弟,三从侄,再从侄孙,并缌麻绝服之外,即是袒免”。袒免虽不在五服之内,但关于嫁娶和斗殴问题,法律上仍有不同于常人的规定。《唐律疏议·户婚》: “诸尝为袒免亲之妻而嫁娶者,各杖一百……并离之。”《斗讼》:“诸皇家袒免亲而殴之者,徒一年。伤者,徒二年。重伤者,加凡斗二等”。 袒免tǎnmiǎn也作“袒絻”。袒,袒露左臂;免,以布广一寸,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向后绕于髻。丧礼:凡五服以外的远亲,无丧服之制,唯脱上衣,露左臂,脱冠扎发,用宽一寸布从颈下前部交于额上,又向后绕于髻,以示哀思。后代指五服之外的亲属关系。《左传·哀公十四年》:“孟懿子卒,成人奔丧,弗内;袒免哭于衢。”《礼记·大传》:“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唐孔颖达疏:“谓共承高祖之父者也,服袒免而无正服,减杀同姓也。”《晏子春秋·外篇上十一》:“(景公)乃使男子袒免,女子发笄者以百数,为开凶门,以迎盆成适。”《旧唐书·孝友传·崔沔》:“堂姨、堂舅、舅母服请加至袒免。”《唐律疏议·户婚》:“高祖亲兄弟、曾祖堂兄弟、祖再从兄弟、父三从兄弟、身四从兄弟、三从侄、再从侄孙并缌麻绝服之外,即是袒免。”《儿女英雄传》第二十回:“怎的叫作‘袒免’,就如如今男去冠缨,女去首饰,再系条孝带儿,戴个孝髻儿一般。” 袒免 袒免古代丧礼中最轻的一种丧服。袒,即敞开上衣,露出身体的一部分。特指丧礼中解开上衣露出左臂,以示哀悼。免,也作絻,古代丧服之一,指服丧时的一种发式,即去冠,用一寸宽的粗麻布,从颈后向前交于额上,然后向后绕于髻。周制,凡五服外的远亲,无丧服,惟袒衣免冠示哀。《礼记·大传》:“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孔颖达疏:“谓共承高祖之父者也,言服袒免而无正服,减杀同姓也。”五世指高祖的兄弟,属另一支族的高祖,其后裔与自己不在同一宗子属内,故遇到这种关系的人之丧,只须袒免以示哀悼。 ☚ 承重 扱衽 ☛ 袒免tan wen古指五服外远亲。无丧服之制,唯袒衣免冠,以示哀思。露左臂曰袒,去冠括发曰免。《礼记·大传》:“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孔颖达疏:“谓共承高祖之父者也,言服袒免而无正服,减杀同姓也。”《唐律疏议·户婚》:“高祖亲兄弟、曾祖堂兄弟、祖再从兄弟,父三从兄弟,身四从兄弟,三从侄,再从侄孙,并缌麻绝服之外,即是袒免。”又:“诸尝为袒免亲之妻,而嫁聚者,各杖一百……并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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