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论举孝廉的年龄限制汉顺帝时,关于举孝廉的年龄问题发生争议。左雄说: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如今举孝廉,年不满四十者不予考虑。胡广等人驳之,认为古来年少有才干者,大有人在,不必作出这种硬性规定。朝廷下令:既定“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又称“其有茂才异行,若颜渊、子奇,不拘年齿”。就是说,既有大致的年龄限制,又不限定得过死。不久,广陵郡所举孝廉徐淑年未四十,就是依据于后者而搞的灵活性。左雄诘徐淑: “颜回闻一知十,孝廉(你徐淑)闻一知几呀?”徐淑无言以对,被罢,郡守也因此罢了官。 袁宏对此发论,大意是:谋事作制,是为实用。所谓“四十而仕”,主要是强调强盛才可做官办事,并不是一定要以“四十”为限。而以颜回为标准,也是片面的。此论很有道理。选才以实用为准,哪能定出框框硬套。选才,有个基本的要求,是可以的,如果以先定的框子硬套,不一定能套来有突出才干的人;而有意“提拔”人才,揠苗助长,也往往是庸才、蠢才。从广阔天地中去发现和拾取人才,让大众推举人才,必定效果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