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 “缓冲库存贷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稳定会员国初级产品出口价格建立缓冲库存的资金需要而设立的专项信贷。1969年6月设立。会员国建立缓冲库存是为了稳定初级产品出口价格,在国际市场价格暴跌时,减少出售,稳定价格。贷款的额度,最高为借款国份额的50%; 与出口波动补偿贷款合计,通常为份额的75%。贷款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补偿和应急贷款compensatory and emergency facility
亦称“缓冲库存贷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稳定会员国初级产品出口价格建立缓冲库存的资金需要而设立的专项信贷。1969年6月设立。会员国建立缓冲库存是为了稳定初级产品出口价格,在国际市场价格暴跌时,减少出售,稳定价格。贷款的额度,最高为借款国份额的50%;与出口波动补偿贷款合计,通常为份额的75%。贷款期限为三年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