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级制度国家制定的关于军人、外交人员和其他专门人员的职位、等级和称号的制度。如外交官的衔级分为大使、公使、参赞、专员、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军队中的衔级分为元帅、将官、校官、尉官等;在教育和研究部门也设有各种学位、学术称号和学衔制度。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衔级制度规定军衔等级设置、编制军衔、授予、升降、取消和剥夺,以及军衔的标志和佩带等方面的制度。参见“衔龄”。 衔级制度system of titles and ran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