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者素质
是指行政领导者从事行政领导工作应具备的内在因素和基质。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行政领导者,主要应具备以下六个方面的素质: (1)政治上: 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以人民为主、对人民负责,当好人民公仆的思想,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 (2) 思想作风上: 要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有实事求是,敢讲真话,追求真理的科学态度。有密切联系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的民主作风; (3) 道德品质上: 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守纪律,顾全大局,平等待人,关心群众,严以律己; (4)知识素养上: 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通行政管理知识,懂得所领导的部门的专业知识,并有较广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5)在能力上: 要有认识问题、处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应变和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 (6) 身体素质上: 要有健康的身体和旺盛的精力。这是担负繁重的领导任务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