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行政不服申诉制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行政不服申诉制度又称“行政不服审查制度”。日本行政法用语。旨在当即撤销违法行为,以防以后产生损害,而向行政厅请求撤销或采取其他方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处分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的制度。法律形式主要是《行政不服审查法》。行政不服申诉制度除具有节省时间和费用,权利利益救济简便迅速之外,还具有不仅可以解决行政机关的违法问题,而且可以把不当行政行为作为审查的对象的优点。因此即使行政案件诉讼制度尽善完美,行政不服审查制度也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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