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主义政治学
西方政治学流派之一。指用行为科学研究政治行为的理论与方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西方各国政治的变化和自然科学的影响,政治学的研究逐步从对于动态的政治制度的研究转向动态的政治行为的研究,产生了行为主义政治学这一新学科。行为主义政治学主要是用行为主义的概念和方法,对于个体、群体、国家的政治行为进行调查、描述、分类、分析和解释,行为主义政治学对西方政治学的发展曾一度产生过重大的影响。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研究领域主要在政治参与、政治权力的关系和操作、权力的行使和决策过程,还包括政治人物的个案研究和广泛的民意研究。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研究方法可概括为: 环境刺激→政治人物→政治行为。它追求政治学的科学化,强调可观察的行为和严密的统计数据,而不从传统的规范出发。作为一个学派,它是在本世纪50~60年代达到发展的高峰。现在,它又向后行为主义延伸。
行为主义政治学
资产阶级政治学流派之一。政治行为为其主要研究对象。发端于20世纪初,盛行于二战后的主要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要代表人有:拉斯韦尔、卡普兰、伊斯顿、阿尔蒙德等。他们认为只有研究个人和团体在实际政治中的行为,才能真正了解政治现象。因此,在研究方法上主张用行为科学的方法取代过去的“历史分析法”、“制度分析法”等等传统方法;用“结构功能理论”、“一般体系理论”、“通讯理论”、“决定形成理论”、“博弈理论”来取代“人性论”、“正义论”、“历史决定论”(或“循环论”)等推论式的各种理论。他们宣称政治学研究应该是抛弃价值评价的“纯粹”的学术研究。强调观察的“客观性”和分析的“科学性”,认为分析的结论应有定量化的资料作根据。于是,“多变数分析”、“抽样调查”、“实地研究”、“内容分析”、“因素分析”、“数学模型”等种种科学分析方法,都先后运用到政治学研究中。由于行为主义政治学轻视价值评价,逃避对现实重大政治问题的研究,局限于抽象分析和描述,60年代以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