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循环障碍
血液循环障碍是由于心脏或血管发生了功能或器质性改变而机体的代偿功能不足或不及时所出现的疾病状态。
血液循环障碍可分为全身性及局部性两种。全身性血液循环障碍常因整个心血管系统发生功能障碍所致,例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及心力衰竭等; 局部性血液循环障碍则发生于机体的个别器官或组织,甚至器官或组织的一部分,包括局部血流量的改变(如局部充血及局部缺血),血管的阻塞及其后果(如血栓形成、栓塞以及梗死)和血管壁完整性的改变(如出血及某些原因引起的水肿)等。全身性和局部性血液循环障碍的表现及影响虽然各有不同,但二者的关系却十分密切。全身性血液循环障碍可以通过局部表现出来,如右心衰竭时全身性血液循环障碍引起肝(尤其是肝小叶中央带)的淤血; 局部性血液循环障碍也可以影响到全身的血液循环,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引起心肌缺血时,心肌收缩力减弱,可导致全身性血液循环障碍。
血液循环障碍的后果因其发生的原因、部位以及严重程度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一时性的全身性血液循环障碍(如虚脱、休克)可能对机体不产生重要影响,严重或持续的全身性血液循环障碍(如不可逆性休克、心力衰竭)则可导致死亡。对于局部的任何组织或器官,严重而持久的血液循环障碍均可导致组织的代谢障碍,使组织氧化代谢不能进行,氧化不全代谢产物堆积,最终影响到组织的生理活动,引起机体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