兮归来,反故居些。
【集释】: 王逸:言魂神宜急来归,归反楚国,居故旧之处,安无忧也。 王夫之:统结上文。 林云铭:自高堂邃宇句至此,俱设爲不必然之词。 且原之志,不在室家声色,而在致君泽民,以此爲招,岂能相动?但篇首帝告巫阳,有我欲辅之之语,则魂归反于身,必爲帝所辅,得行其志,虽安富尊荣,穷奢极欲,不爲泰也。巫阳之词止此。 蒋骥:此节纵言所乐,不复自检,与淳于 饮酒一石之时,语意大略相似。其旨则诗人简兮之遗也。 卒章归之辞赋,又才人结习之所最不忘者,故以爲乐之终焉。巫阳之词止此。〇从巫阳意中,历序归楚之乐。入后兴会转遒,不复揆之礼义。盖以谐傲舒其怫郁。余故曰:诗人简兮之遗也。 若出之他人,则唐突盛矣,况弟子之于师乎? 屈复:以故居同心至思、娱乐无已招之也。三段招魂正文。巫阳之词止此。 胡文英:设爲巫阳之词止此。 马其昶:居,去声。以上歌舞赛戏之乐。 自像设君室至此,穷极珍靡,皆欲其妥先王之魂,则嗣君之当复仇,而未忍溺于宴乐,意自耳见。其辞虽丽,其旨则哀。 王泗源:巫阳陈述故居的居处食饮娱乐既毕,复曰:“魂兮归来,反故居些”,以终其招魂之辞。用些(止止)之语止此。 蒋天枢:以上第四章,历言合宗宴饮之欢乐与其意义之重大。 汤炳正:从“乃下招曰”至此,皆巫阳招魂之词。 以上第六段,写歌舞技艺之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