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薛王妃弟私议休咎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薛王妃弟私议休咎案 薛王妃弟私议休咎案唐开元八年(公元720年),玄宗患病。薛王李业(玄宗之弟)妃之弟、内直郎韦宾与殿中监皇甫恂私下就此议论休咎(吉凶),事情泄漏。依唐律:凡自称休咎,妄言吉凶,并涉于不顺者,处绞。封建时代,凡有关君主的话题,都是极敏感的,也是危险的。故法律严禁随便议论君主,尤其是出言不顺,所言不利于君主,更予以严格禁止,违犯者,处极刑。于是韦宾被杖杀,皇甫恂贬锦州刺史。 ☚ 韩休辩李美玉案 裴景仙乞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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