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薛允升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薛允升1820—1901陕西长安(今西安)人 薛允升试论薛允升的法律思想 吴高盛 法学研究1987年1期 薛允升1820—1901清末律学家。字云阶,号克猶,陕西长安人。1856年进士,历官山西提刑按察使、山东布政使、署漕运总督、刑部尚书等。著有《唐明律合编》、《汉律辑存》、《服制备考》、《读例存疑》、《薛大司寇遗集》等。薛允升专注于中国历代律法研究,“上稽春秋,下逮累代各法典,博考深研”,而对“外国之物”则持反对态度。因此,他虽处西学东渐时代,却未接受资产阶级法律观念,而仍保持封建传统法律思想。薛氏认为治国应是礼与法、教化与刑罚相辅而行;强调“有治法尤贵有治人”;主张立法应“轻重得平”,“整齐画一”,“以简为贵”以及省刑慎罚等。在治学方法上重视历代律典的比较研究,考其源流,疏证歧异,他以此法研究唐明律,取得一定的成就。 薛允升1820——1901字云阶,又字克猷。清陕西长安人。咸丰进士,历任山西按察使,山东布政使署漕运总督。曾前后在刑部任职40余年,官至刑部尚书。博览群书,谙习掌故,精通律学,著有《读例存疑》54卷、《汉律辑存》6卷、《唐明律合编》30卷。在《读例存疑》一书中主张律例应当随时酌中,因事制义。凡彼此歧异、畸轻畸重者均一一加以疏证。同时博引前人之说,改其源流,对其后修订清律有重大影响。《唐明律合编》以明律对比唐律,指出明律的特点是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是中国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比较法著作。其他著作有 《薛大司寇遗集》2卷。 薛允升 150 薛允升1820—1901清末法律学家。字云阶,又字克猷,陕西长安人。咸丰进士。历任山西按察使、山东布政使、署漕运总督,先后莅职刑部40余年,官至刑部尚书。他博览群书,精通律学,认为律是“民命攸关”的,应详慎周密,整齐划一,轻重得宜,简括得体。提倡“省刑薄敛”,“刑法与教化相辅而行”,主张“惩之于已然,何如禁之于未然”。著《唐明律合编》30卷,褒唐律而贬明律,意在对清律提出批评。所著尚有《读例存疑》54卷,《汉律辑存》6卷,《薛大司寇遗集》2卷。 ☚ 王夫之 沈家本 ☛ 薛允升1820—1901字云阶,又字克猷。清陕西长安(今西安)人。咸丰年间进士,历任山西按察使、山东布政使署漕运总督、刑部尚书等职。著有《读例存疑》五十四卷、《汉律辑存》六卷、《唐明律合编》三十卷、《薛大司寇遗集》二卷。其中《读例存疑》,博引前人之说,考其源流,对修订清律有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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