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公民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公民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
❶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布告和其他诉讼文书使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❷ 各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❸ 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为他们翻译。这一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以及“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的《宪法》(第4条)原则在诉讼法中的具体体现,它是诉讼参与人充分有效地行使诉讼权利的必要保证,是案件得到公正、客观、合法处理的保障。实行这一原则,还有利于公民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5: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