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辛石井协定1917年11月美国国务卿蓝辛与日本前外务相石井菊次郎在华盛顿换文达成的侵害中国的协定。规定美承认日本在华有“特殊利益”,日再次承认美“门户开放”政策及“机会均等”的权利等。美日的暂时妥协,给日本提供了独占中国的有利条件。 蓝辛石井协定第一次世界大战其期间美日双方为在侵华问题上缔结的协定。1917年11月由美国国务卿蓝辛与日本特使、驻美大使石井菊次郎以互换照会的形式签订。主要内容为: “美国政府承认日本在中国,特别在中国之与日本属地接壤的部分,有特殊利益”;日本承认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及“在华工商业机会均等的原则”。该协定使美日两国,在侵华问题上暂时达成妥协,并为两国,特别是日本进一步侵略中国创造了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