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田论善恶标准和意志自由
米谢尔·德·蒙田(Michil de Montaigne1533—1592)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法国人文主义思想家。生于波尔多一个有贵族称号的富裕家庭,曾在格安纳学院和图卢兹大学学习,担任过波尔多市的议会议员和市长。主要著作是影响巨大的三卷《论文集》。
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是蒙田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也是他进行反封建、反宗教斗争的思想武器。他认为,封建宗教道德把痛苦和悲哀作为人生的目的,是极其愚蠢的;要求人们为追求来世幸福而放弃现世的物质利益和感性快乐,也是十分荒唐可笑的。归根结底,封建宗教道德既违背人的理性,又违背人的自然天性,对人有百害而无一利。事实上,人们对道德上的善恶的评价完全是相对的,如有的人视死如归,有的人则视死如恶,有的人把忍受痛苦看作美德,有的人则把忍受痛苦看作罪恶,等等。这说明道德上的善恶和事物对人的价值,并不在于行为和事物本身,而在于人们的意见。人是具有意志自由的,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选择自己的行为。人在追求幸福的欲望支配下,是得到快乐还是得到痛苦,是成为圣人还是成为野兽,全在于他们自己。这样,蒙田就把宗教和世俗的权威从伦理道德领域排除出去,得出人应当也能够掌握和决定自己命运的结论。他还指出,良心是意见的基础,因而依据良心做出的判断和选择是善恶评价的最终根据,良心和道德品质是评判一个人价值高低的最高标准。以此为基础,蒙田提出享乐主义的道德原则,主张人们以享乐作为人生的目的,按照人性的自然要求生活。在他看来,享乐是理智和感情的结合,是身心的协调,因而也是一种美德。自我就是中心,享乐是第一位的,理智的作用不过是为了给享乐提供正确的指导和方法。蒙田的道德观在当时反宗教反封建的斗争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并对贝尔、伏尔泰和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的伦理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