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计划和经济鼓励新体制New System of Planning and Economic Reward of Mongolia
以全面贯彻经济核算原则、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为特点的经济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是:扩大企业管理自主权;采用经济鼓励办法,使企业经济利益与经营状况相结合;在劳动报酬上贯彻物质利益原则,使职工工资收入直接取决于他们的劳动成果。新体制从1970年开始在国营农牧场试行。新体制具体要求如下:(1)改进计划工作,减少上级机关下达的计划指标,仅下达有关生产活动数量和质量的9~10个计划指标,其余由农牧场自己审定。(2)国营农牧场在从利润中补偿投资、流动资金的增长费用之后,建立各项经济鼓励基金,如奖励基金、社会文化措施与住宅基金、巩固与扩大企业基金等。(3)建立防灾基金,专门用于清除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4)固定资产由自己购置。新体制的试行和推广,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