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摩诃因子从坐案
萧摩诃原为南陈名将,陈亡后降归隋。开皇十七年(公元597年),萧摩诃之子萧世略在江南起兵反隋。依照隋律,犯“十恶”中之谋反、谋大逆者,其亲属当从坐。萧摩诃之子谋反作乱,萧摩诃据法当从坐。但文帝认为,萧世略年龄未满二十岁,不可能有力量发动叛乱。一定是其他人因其为名将之子,胁迫他起兵,他是为他人所逼迫的。因此决定赦免萧摩诃之罪。大理少卿赵绰却认为不可以,极力劝阻。文帝说不服赵绰,想等赵丛走后再发赦令,就让赵绰退朝去吃饭。赵绰说,我奏请的狱案尚未了结,“不敢退朝”。但文帝最后还是令左右释放了萧摩诃。赵绰所守者为法。文帝是出于对江南的统治策略,考虑赦免萧摩诃,可使南方的士族及故陈的文武百官安心,否则株连甚广,恐引起更大的动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