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状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46年9月16日正式开业。初期仅做现货交易,但市况萧条、成交寥落。同年1月14日起试办“递延交割”交易,12月12日又试办套利交易。到1947年底,经核准的经纪人累计为245家,上市股票增加到32种,总计上市股数为2953390万股。自开业到1947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成交股数除经纪人的转帐交易外,为856亿股,其中现货455亿股,“递交”401亿股。成交金额除内转帐77533亿元外,共344990亿元,其中现货128757亿元,“递交”216233亿元。实际交割额约占成交额的23%。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收入共为590亿元,主要为经手费与上市费,前者为457亿元,占总收入的77%多,后者为35亿元,占总收入的6%。总支出为339亿元,经提存交易责任准备等项后,纯益为120亿元。
1948年,上海金融市场随国内政治、军事及财政局势的变化而激烈动荡,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处于风雨飘摇之中。1948年1月26日,国民党政府财政、经济两部命令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纪人增加资本。4月4日行政院命令取缔“递延交割”业务,以后证券交易以现货为限,并严格禁止经纪人进行场外交易,违背者吊销其执照。自这些命令公布以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股票价格全面惨跌,交易一蹶不振。5月份,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决定,除委托一些银行和交易所经纪人代为发售“三十七年短期国债券”外,命令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拍该种债券。但交易颇为冷落。8月19日,国民党政府改行金圆券,并令上海证券交易所停业。直到1949年1月26日,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复业办法”11条,规定上市证券分为政府债券、国营事业股票、民营公司股票等3类。交易方法,除政府债券可酌做一天期货外,余均以现货交易为限。经纪人保证金分债券、股票两种,各为金圆券30万元,其中40%为现金,其余可用上市政府债券或国营企业股票抵充。2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复业,上市交易的证券仅股票32种。在国民党军队的节节败退声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复业2个多月,到5月又一次停业。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清理结束。
1990年11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告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开张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