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田
❶西晋时期朝廷给官吏使收取田秩的公田。诸公及位从公者十顷, 特进八顷, 尚书令六顷, 其下晋制不载。菜田由官府给田驺等耕种。
❷北魏均田制中的一种土地名称。按规定: 男女十五以上, 因其地分, 口课种菜五分之一亩。即令受田人口每人应以住宅地中的二分地种植蔬菜,称为菜田。
西晋中央高级官吏除享有俸禄外,还能在京城周围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及田驺作为俸禄的一部分。该制始于元康元年(291)。《晋书·职官志》:“品秩第一……给菜田十顷,田驺十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二品京官给菜田八顷, 田驺八人。太子太傅、少傅、尚书令、光禄大夫及诸卿等给菜田六顷, 田驺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