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山东省辖地级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北近黄河。华北平原与黄淮平原接合部位,无山岭阻隔,通达四方,向来为兵家必争之地。今新石、京九铁路贯穿东西南北,交通便利。 春秋先为曹国地,后入于宋。汉为济阴郡句阳、 葭密、𡨚句县辖境。 晋属兖州济阴郡𡨚句县地。北魏太和十三年(489年)于今城区置乘氏县,属济阴郡,并兼置西兖州。北周属曹州。隋大业三年(607年)属济阴郡。唐属曹州。宋崇宁初,升曹州为兴仁府,乘氏县为属县。金复属曹州,大定六年(1166年)废乘氏县; 八年(1168年),曹州城被黄河水淹没,移曹州治今城区,并设济阴县为附郭。明洪武初省县入州。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曹州为府,并设菏泽县与府同治。1913年裁府留县。1949年设菏泽专署驻此,改属平原省,1952年复归属山东省。1960年改县置市,1963年复改市为县,1983年又改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