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卡满族乡1983年9月26日成立。属吉林省九台市。莽卡,满语为沙岗之意。面积135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乡政府驻舍岭村。人口32256,其中满族13177人。地处松花江畔,土地肥沃。经济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玉米、高粱、谷子。林木有松、柞、杨等。有中学3所,小学12所。境内的北山遗址,是青铜器时代的重要遗址。 莽卡满族乡1983年10月22日建。属吉林省九台市。面积135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其中满族聚居村8个。乡政府设在舍岭村,西距九台市75公里。人口31,333人,其中满族12,215人。地处松江平原,适宜农业生产,粮食作物有水稻、玉米、高粱、谷子、大豆,水稻尤其有名。林木有松、柞、杨。畜牧为猪、羊、牛、马等。有中学3所,小学12所。交通有九台市至石屯和其塔木至吉林两条公路经过。境内满族风情淳厚。莽卡,即满语沙岗子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