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滥用与误用
药物滥用指将药物用于非医疗目的的情况,有不为社会所赞同的含意,这应与误用相区别,误用可能是适应证不对,或把剂量弄错,或用药时间或间隔不对等。如成瘾者习惯用美散痛已属滥用,如再服用50mg安定以增加美散痛的欣快感作用,则是滥用安定。但是为了镇静作用,每天服用同样大剂量(50mg)的安定,则是误用安定。
按国外教课书滥用的药物多能改变人的意识、心境或行为,“滥用”一词用于描述自身给大量这样的药物导致耐受性、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精神混乱和其他异常行为等,滥用的药物除吗啡类麻醉品和巴比妥类及有关镇静催眠药外(见“耐受性”条),还有兴奋药如古柯碱:致幻剂如麦角酰二胺(LSD)和大麻等。另外,运动员为了取得好成绩而服用兴奋药或同化激素也属滥用。上述这些滥用在我国虽不普遍,但在资本主义国家则较普遍,是一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有些人经常随便自用抗生素等抗菌药物预防或治疗感冒等疾患,或任意加大剂量,虽一般称为滥用,实际还是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