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茶马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茶马法 茶马法又称“茶易马法”。唐以后历代王朝以内地产茶叶与塞外少数民族交换马匹的一种制度。茶马交易始于唐德宗贞元末年。宋初始设专司掌管茶叶的购销与马匹进口。熙宁七年(1065 ),差三司盐铁判官李杞、三司勾当公事蒲宗闵分别于成都设置茶场买茶,在秦凤熙河路(今甘肃天水西南)设马司博马。元丰四年( 1074 ),从群牧判官郭茂恂言,合并茶场、马司,改置茶马司,立茶马法。金元时期一度中断。明代得到恢复,且规模超前。明初,曾制金牌信符,试图以此驾驭西北少数民族,不久失败。清初于顺治二年( 1645 )实行茶马法,专置茶马御史管理茶马事务。政府每年对产茶地区征收约十分之一的茶叶,以向陕甘易马。通常是120斤茶易上马一匹,中马90斤,下马70斤。康熙时因国内一统马匹足用,茶马事例渐衰。乾隆元年( 1736 ) ,令甘肃官茶改征折色,茶马贸易告终。参见“金牌信符”。 ☚ 四、商业 官市 ☛ 茶马法 茶马法中国旧时封建政府用专控茶叶向西北少数民族商人交换马匹的制度,是榷茶制度的一部分。自晚唐始,中原茶叶已成为向西北少数民族交换畜牧产品的重要商品。宋代在对茶叶实行专卖中,于川秦等地设茶马司,将专门控制的茶叶换取马匹,以助军用。南宋盛行此法,于乾道、淳熙 (1165—1189) 年间,以茶易马数万匹。明代于河州、秦州、洮州、甘肃、岩州等边关设茶马司,用内地所输之茶向少数民族商人易马。一般比价为茶40斤易上等马一匹,30斤易中等马一匹,20斤易下等马一匹。清初续行此法,改在茶马官署设巡视茶马御史专理,茶马比价亦较明代高得多,一般是上等马一匹给茶12篦 (10斤为篦,12篦即120斤),中等马一匹给茶9篦,下等马给茶7篦。至康熙 (1662—1722)年间,停用巡视茶马御史,茶马官署由当地巡抚兼领。后因军马足用,茶马法渐废。 ☚ 市易法 丝绸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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