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桂1798—1879字香岩。姓赫舍里氏,正蓝旗满洲人。原隶包衣。道光元年(1821)翻译举人,考内阁中书,充军机章京,晋侍读,历任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咸丰三年 (1853) 擢河南巡抚,八年调山西巡抚,同治二年(1863)迁福州将军。七年授闽浙总督,奏言:减兵增饷,应以本省应裁之饷,加给本省应存之兵。拟照楚湘兵制,整器械,精技艺。并提出外海炮艇章程十二条,均得旨嘉纳,召为内大臣。十一年授兵部尚书兼总管内务府大臣,调吏部兼步军统领。光绪元年 (1875) 任协办大学士,三年授体仁阁大学士,以病乞休。卒谥文勤。 英桂1800—1879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原隶包衣。姓赫舍哩氏。道光元年(1821),以翻译举人考取内阁中书,历署兖沂曹济道,山西、山东按察使。咸丰三年(1853),起擢河南巡抚,奉命抵南阳防堵太平军。次年,率兵赴河北,驻汝宁,督防南路。后又与捻军作战。历任山西巡抚、福州将军、闽浙总督。同治九年(1870),天津通商大臣崇厚因设机器总局制造军火,令商人赴台湾采买硫磺。请准台湾照旧封禁。十年,授内大臣。次年,任兵部尚书。十三年,调吏部尚书兼兵部尚书。光绪元年(1875),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三年,授体仁阁大学士。卒,谥文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