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英国行政机构系统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英国行政机构系统 英国行政机构系统英国行政机构分为四级: 中央政府、郡(包括都市郡和非都市郡)、区(包括自治市城市区和乡村区)、社区或教区。内阁是中央政府的核心,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受英王的委托来组织,该领袖就是政府首脑。内阁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内阁由首相、枢密院长和重要大臣组成,一般在20人左右。参加内阁的大臣被称为“内阁大臣”,其他的政府大臣则称为“非内阁大臣”。英国中央政府机构由两部分组成:政府各部和内阁附设机构,其中内阁附属机构是内阁之下设立的各种普通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英国各级地方政府机构由地方各级议会及其内设的各种委员会组成,地方议会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由一名主席主持,他除了是议会的主席外,还是地方的行政首脑。为了管理地方各方面行政事务,地方议会下设有若干委员会作为其执行机构,议会负责作出决议和制定政策,委员会具体贯彻执行。委员会分为两种:普通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其中前者又分为三类: 常设委员会、临时委员会和法定委员会。 ☚ 日本行政机构系统 法国行政机构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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