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普通教育yingguo putong jiaoyu
英国普通教育指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就读年龄为5~16岁的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以及就读年龄为16~18岁的亦属中等教育的第六学级进行的教育。普通教育由地方学校教育(或称公共教育)与自治学校教育(或称私立学校教育)两个体系构成。
❶初等教育。英国公共教育体系内进行初等教育的小学由就读年龄为5~7岁的幼年部(Infant Department)与就读年龄为7~11岁的少年部(Junior Depatrment)构成。此外尚有各自独立的幼年学校与少年学校。幼年部或幼年学校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儿童的良好习惯,增进儿童的知识与开发儿童的智力。并为他们日后的正规学习打下基础,幼年部或幼年学校第一年的活动与幼儿园相同,第二年结合自由活动进行少量读写算教学。教学中大量运用各种直观教具。少年部或少年学校的课程包括英语、算术、自然、卫生、历史、地理、美术、手工、体育与宗教。每一科目的教师被要求在教学中正确、精练地运用语言。这一阶段,教师的语言影响着学生日后思维的逻辑性与表达能力。1964年教育法允许地方教育当局与民间团体建立就读年龄范围不同的中小学校,而且一些教育工作者认为在小学与中学之间应有一个过渡阶段。因此,一些郡采取了初级学校(FirstSchool)→中间学校(Middle School)→中等等学校这一教学体制。中间学校的就读年龄范围以及它们属于哪一级学校因郡而异。就读年龄为8~12岁的中间学校属于小学范畴,9~13岁者或属小学或属中学,10~14岁者属于中学范畴。自治教育体系的小学称为预备学校(Preparatory School)。预备学校多为寄宿学校,学术性强,设有拉丁、希腊语言课。就读年龄为7~13岁。学生毕业后参加中学入学会考(Common Entrance Ex-amination),及格者可升入公学(Public School)。
❷中等教育。自1944年教育法实施后,在英格兰与威尔士的公共教育体系内形成了双轨制的中等教育,中学分为就读年龄为11~18岁主要进行学术性教育的文法学校与就读年龄为11~16岁设置多种应用性、技术性课程的现代中学。此外尚有数量很少的中等技术学校。同文法学校一样,中等技术学校也是通过会考对学生进行选择的中学。自60年代起,中等技术学校的课程设置日益效法文法学校,学校数目急剧下降。1965年工党政府责令地方教育当局贯彻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按照综合学校的模式改组中学。1970年保守党政府撤销了这一法令。1976年重新执政的工党重申废除双轨制,建立综合学校的政策。当时综合学校的在校生占公共教育体系中学生的75%以上。保守党获选以后通过的1979年教育法废除了1976年教育法中关于责成地方教育当局依照综合学校办学路线改组中学的条款。1983年保守党继续当选,政府虽然允许地方恢复双轨体制,建立文法学校,但发端于50年代的综合学校仍是中学的主流,发展的趋向。综合学校可分为三类:就读年龄为11~18岁的完全综合学校,此类学校包括第六学级;就读年龄为12、13或14~18岁承继中间学校的综合学校;就读年龄为11~16岁的一般综合学校。从一般综合学校毕业的学生可以升入其他学校的第六学级或后来建立的第六学级学院与第三级学院继续学习。民办学校从管理上看分成三类:即受助学校、受控学校与特殊协定学校;受助学校占民办学校的半数以上。从性质上看,大部民办学校为综合学校。属于自治教育体系的公学皆属中学的上等学府,这类学校中的一些历史悠久者,如伊顿公学、哈罗公学都享誉国内外。牛津、剑桥大学的学生大部来自公学,但其学费高昂,一般经济收入的家庭的子女很难进入。
在1981年发行的教育与科学大臣与威尔士教育大臣的指令性文献《中小学课程》中共同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论日后从事科技工作与否,都必须学习自然科学,强调中小学必须进一步提高英语、数学、外语及自然科学(物理、化学与生物学)的教学质量。英国定有普通与高级两个阶段的中等教育的全国性标准,但由于中小学没有留级制度,很多中学结业生连普通标准亦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