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人儿
短篇小说。孔厥著。初载于1942年6月2日延安《解放日报》。作品描写的婚姻悲剧是在解放区发生的,但悲剧的制造者及其根源却是地主剥削与农民的落后。解放区建立以前,地主将女主人公贵儿父女与逃荒而来的“丑相儿”母子合为一家,“文书”规定贵儿父亲须净还地主十年工,贵儿长大后要嫁给比她大十几岁的“丑相儿”,以成“爹翁娘婆”。贵儿父亲病倒后,丑相儿养活全家,又被地主打成残废。农民翻身后,贵儿上了学,追求美满婚姻、但父亲不允许反悔,丑相儿也怀揣着当年的文书要和贵儿成家。贵儿既同情丑相儿,又不愿嫁给他。结果丑相儿用斧子砍伤了贵儿。小说深刻地暴露了地主阶级的虚伪和凶残,也尖锐揭示出农民自身的愚昧和落后,作者运用地道的陕北农民口语和客观描写的方法,较成功地塑造了贵儿和丑相儿这一对“苦人儿”形象。贵儿内心感情的矛盾和痛苦,丑相儿的善良、苦闷和愚昧,描写得简洁、真实。这篇小说是当时解放区文艺创作中的较为优秀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