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教育管理sulian jiaoyu guanli
苏联实行中央集权制的教育管理体制。全国教育的决策机关是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有关教育的一切全局性问题,如教育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措施等,都必须经它讨论并作出决定。有的决定,经它讨论后,交苏联最高苏维埃讨论通过,作为法律颁布执行。教育管理机构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1988年3月以前,中央政府设有3个平行的相对独立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❶苏联教育部,主管全国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师范教育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的工作。与各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一起,领导各加盟共和国教育部的工作。
❷苏联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主管全国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与各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一起,领导和监督各加盟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的工作。
❸苏联国家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各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一起,共同领导各加盟共和国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为了加强对全国各类教育的统一领导和管理,1988年3月,苏联改革原有的国民教育管理体制,成立了国家国民教育委员会,原有的3个分设的教育行政机关随即撤销。1988年3月以前,地方政府设有以下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各加盟共和国分别设有教育部、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分别领导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工作。1988年3月,成立国民教育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加盟共和国范围内的各类教育工作,原有的3个教育行政部门随即撤销。在边疆区和州这一级设有教育厅,管理和监督本地区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在区 (市) 一级设有国民教育局,直接管理和监督所属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工作。村镇一级一般不设教育行政管理机关,由村镇人民代表苏维埃领导本地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工作。为了加强对普通学校和国民教育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和监督,从中央到地方在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内设有督导机构和一定数量的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依据有关条例协助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对学校的活动和各方面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