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苏洵《六国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苏洵《六国论》苏洵《六国论》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2、战不善,弊在赂秦3。赂秦而力亏4,破灭之道也。 苏洵《六国论》六国破灭①,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②。赂秦而力亏,破灭之 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 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 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 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③,暴霜露④,斩荆棘,以 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 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 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⑤,奉之弥繁⑥,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 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⑦,犹抱薪救火,薪 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⑧,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⑨。五 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⑩。是 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 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11)。洎牧以谗 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12),可谓 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 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13),当与秦相较(14),或未 易量。 呜呼! 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 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15)。悲夫! 有如此之势,而为秦 人积威之所劫(16),日削月割,以趋于亡(17)。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 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 苟以天下之大(18),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注释】①六国:燕、赵、韩、魏、齐、楚。②弊:弊病。赂:贿赂。这里指割地 求和。③厥先祖父:泛指他们的先人祖辈,指列国的先公先王。厥,其。先,对去 世的尊长的敬称。祖父,祖辈与父辈。④暴霜露:暴露在霜露之中。意思是遭风 霜雨露侵袭之苦。⑤厌:同“餍”,满足。⑥奉:奉送。弥:更加。繁:多。⑦事:侍 奉。⑧迁灭:灭亡。古代灭人国家,同时迁其国宝、重器,故说“迁灭”。⑨与嬴: 亲附秦国。与,亲附,交好。嬴,秦王的姓,此借指秦国。⑩义:名词作动词,坚持 正义。(11)李牧:赵国名将,曾几次打退秦军进攻。却:退却。(12)革灭殆尽:消灭得 差不多了。(13)胜负之数,存亡之理:胜负存亡的命运。数,天数。理,理数。皆指 命运。(14)当:同“倘”,如果。(15)食之不得下咽:指寝食不安,内心惶恐。(16)积威: 积久而成的威势。劫:胁迫,震慑。(17)日:每天,一天天,名词作状语。月:每月,一 月月,名词作状语。以,而。(18)苟:如果。以:依凭。 【鉴赏】本文是在宋王朝对辽和西夏采取屈辱求和政策的背景下写作 的。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宋与契丹(辽)签订澶渊之盟,向辽输岁币 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又向契丹增加输送岁币 银十万两,绢十万匹。第二年(1043),被迫向西夏输送岁币银十万两,绢 十万匹,茶三万斤。宋以财物赂敌求得苟安。对此,苏洵痛心疾首,借评 论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灭亡的原因,“弊在赂秦”,劝诫宋王朝吸取历 史教训,改变求和政策,以免重蹈六国覆亡的故辙。正如清人朱晴川所 评:“借六国赂秦而灭,以暗刺宋事。其言痛切悲愤,可谓深谋先见之智。” 文章一开始,苏洵提出中心观点:六国灭亡的原因在于“赂秦”。并进 一步分析,“不赂者以赂者丧”,从反面论证了“弊在赂秦”是六国灭亡的 根本原因。接着,苏洵阐明赂秦产生的后果,秦国接受韩、魏、楚贿赂的土 地,比起打胜仗得到的土地要多出百倍。赂秦削弱自己,强壮敌人,最后 必然促成自己灭亡。而齐、燕、赵虽然没有赂秦,但是因为失去强援,最终 也被秦国各个击破。“为秦人积威之所劫”,六国沦为灭亡。 苏洵同时指出,战斗是六国的唯一出路。燕、赵即是证明。燕、赵虽 是小国,但战斗却使他们灭亡在各国之后。尤其是赵国,与秦战斗,五战 三胜,要不是它没有坚持到底,中了敌人的反间计,失败绝不会来得这么 快。这对当时宋朝有极深刻的启示意义。 苏洵还为了文章的感染力,举出六国先祖创业的艰难,“暴霜露,斩荆 棘”,晓之以利,动之以情,告诫后代子孙应该懂得珍惜。这都有极强的现 实针对性。 苏洵的散文具有精于布局、富于雄辩的特点。宋人曾巩《苏明允哀 词》评论苏洵文“烦能不乱,肆能不流。其雄壮俊伟,若决江河而下也;其 辉光明白,若引星辰而上也。”《六国论》一文集中体现了这一长处。 林炜明,汤克勤 汤克勤 主编.古文鉴赏辞典.武汉:长江出版传媒崇文书局.2015.第299-301页. 苏洵《六国论》苏洵《六国论》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②。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 “六国互丧,率赂秦耶?” 曰: “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③,不能独完,故曰 ‘弊在赂秦’ 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④,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⑤,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 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⑥,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⑦。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⑧,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⑨。古人云: “以地奉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⑩,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11);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12)。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13)。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14),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15),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16),良将犹在(17),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18)。 呜呼! 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 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19),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20)。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21),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勿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22),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23),是又在六国下矣(24)! 【鉴赏】 《六国论》选自 《嘉祐集·权书》第八篇,是苏洵未入仕途前的论文。作者以 “史论” 的方式,论述六国对秦斗争的形势、策略,六国灭亡的原因和历史教训。 战国 (前403—前221) 是楚、秦、赵、齐、魏、燕、韩等七国争霸的时期。楚据中原以南江淮流域,土地辽阔; 秦占西部陕、甘、川一带,地形险固;燕拥北京、河北及辽宁半岛地区; 齐守山东半岛一隅,两国距离秦国较远; 而处于晋、陕、冀、豫之间的平原国家赵、魏、韩则在秦国的眼皮底下。尽管六国曾有过合纵联盟之约,但秦孝公启用商鞅变法之后,国富兵强,“远交近攻”,各个击破,早就图谋吞并六国而成为霸主。楚、魏、韩受到强秦的威慑,多次赂秦,割地求和; 未曾赂秦的齐、燕又自相攻战,哪能有力去援助邻近秦国的赵、魏、韩?六国四分五裂,终于被秦国所灭。 由于史观的局限性,苏洵不可能从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策略上的失利去找六国被秦吞灭的历史必然性。他在“赂秦”上做文章,其目的在于以古喻今,针对北宋当时时弊。北宋是个积贫积弱的王朝,对内搜刮民财,对外妥协投降,常以钱财贿赂契丹、西夏。他借题发挥,规劝朝廷吸取历史教训,坚持团结抗击契丹、西夏,反对屈辱丧权、赂敌偷生的外交政策,以免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作为关心国家命运的政治家苏洵的《六国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成的。 第一段,开门见山,提出本文的中心论题: “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紧接着围绕“赂秦”二字,提出支撑这一中心论题的两个论点: “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不赂者以赂者丧”。赂者也好,不赂者也好,“盖失强援,不能独完”,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六国都无可靠同盟,失去国家主权,必然导致“六国互丧” 的恶果。尽管这一段只有三十多字,但论题正确,论点有力,纲举目张,为下文的论证提供了雄辩的要领。 为何说“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 呢?第二段着重从历史学的角度,摆事实,讲道理。首先,摆出了“秦以攻取之外”的割地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六国因割地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的“赂秦而力亏”的严酷事实。其次,忆旧规劝,以情动人。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艰难创业,“如弃草芥”地割让给秦国,以求“一夕安寝”,能不痛心! 再次,承上两点所述,进一步推出了秦灭六国,“理固宜然”的逻辑定论。“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贿赂的结果,更大地助长了秦的侵略气焰与领土野心,削弱了自己的力量,导致六国灭亡。尤其“以地奉秦,犹抱薪救火” 的生动比喻,就是这种“理固宜然”的精辟概括。苏洵以 “事—情—理”三维结构的论证方法,推导出六国 “赂—亏—灭”的三部曲式“破灭之道”,雄辩滔滔,天衣无缝。 又为何说“不赂者以赂者丧”呢?第三段,就从六国现实方面,深入剖析了这一论点的因果关系。第一层从正面角度论证。首先,以诘问自答的方法,有力阐明“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只缘与秦亲善“而不助五国”,自我孤立,逃脱不了 “以赂者丧” 的命运。其次,尖锐指出: 本来燕、赵“义不赂秦”,“能守其土”,只缘于燕太子丹“以荆卿之计”去谋刺秦王未成; 赵王迁因 “洎牧以谗诛”,中了秦用重金收买内奸杀害忠臣李牧之计,两国均“智力孤危”,同样逃脱不了“以赂者丧”的覆辙。第二层从反面角度深化论证。假若“齐人勿附于秦”,燕君“刺客不行”,赵国“良将犹在”的话,那么,三国是有智力“与秦相较”,不至于很快覆灭的。总之,正反论辩,融情寓理,纵横捭阖,精辟剔透,有力地证明了 “不赂者以赂者丧”的第二个分论点。 论证至此,本可结束。苏洵为何又写了第四、第五段文字?其目的在于古为今用,借鉴历史经验,向统治者献上救国之策。鉴于宋朝开国以来,一直采取贿赂妥协的对外方针,国势日益危弱。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与契丹缔结“澶渊之盟”,每年得向契丹交纳大量的银、绢。庆历年间,宋又答应每年向西夏交纳大量的银、绢、茶等。苏洵满怀悲叹之深情,巧妙类比,真诚规劝北宋“为国者”:只要走广封“谋臣”,重用“奇才”,坚持不行贿割地而以武力卫国之路,堂堂的大宋江山还是可以安稳的;反之,若不接受六国破灭的教训,不以武力抵抗,继续采取贿赂契丹、西夏的外交路线,则覆灭的下场,其悲惨更在“六国下矣”。字里行间,渗透了苏洵对宋王朝的真诚感情。 历代评论家常常将苏洵的《六国论》与贾谊的《过秦论》、王安石的《封建论》相提并论,誉为中国古代策国的著名“三论”。清人朱晴川继宋代文学家曾巩、明代古文家茅坤之后,对苏洵的《六国论》也作过很高的评价: “借六国赂秦而灭,以暗刺宋事。其言痛切悲愤,可谓深谋先见之智。” 苏洵《六国论》苏洵
《六国论》选自《嘉祐集》卷三,是嘉祐三年(1058)苏洵献给宋仁宗的《权书》十篇中的一篇。宋朝承晚唐五代之局面,一直未能象汉唐那样彻底地统一中国。面对北方契丹、西夏的侵扰和威胁,宋王朝采取的基本政策是守内虚外,买静求安。苏洵时代,宋向辽岁输银二十万两,绢三十万匹,向西夏岁输银七万两,绢十五万匹,茶三万斤,而且,输贿有增无已。巨大的代价虽能买得一时的苟且之安,战争的危险却依然存在,加之外输增多,内赋随之加重,社会危机日益深化,宋王朝处在内外交困之中。苏洵这篇文章,并非一篇史学论文,而是借评论六国的破灭,提出对敌斗争应该注意的问题,批评宋王朝屈辱求安的外交路线,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 全文分五个自然段。 第一段开门见山,首先提出六国破灭的原因是“赂秦”。但并非六国都赂秦,真正赂秦的是韩魏等国。苏洵概言六国,与史料有出入。所以,下文紧接以“或曰”一补,矫正了论点的不严密,同时提出了论点的另一面:“不赂者以赂者丧。”深化了自己的观点。 第二段主要论说“赂秦”之弊。先把秦和六国战争之得失与战争之外的得失相比较,指出“得失固不在战”,即论点中的“非兵不利,战不善”之意。接着作者以极为形象化的语言,描述了六国割地求安的“赂秦”情景。寥寥数语,祖宗创业之艰难,子孙败家之容易,栩栩如在眼前,在对比之中作者表达了自己的惋惜之情和批评态度。作者在描述中指出,六国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割地只能诱欲而不能弥祸,进而引战国策士之言,说明自己的观点,其意即论点中的“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两句。 第三段,论述不赂秦的国家何以灭亡,发挥第一段“不赂者以赂者丧”一句的意思。齐、燕、赵非赂秦之国,终于破灭,非战之罪,乃赂者助秦大势,大势所趋,不得不然。这是正面说明,下面作者以设想之辞,从反面加以论证,假设六国不是如此,则庶几能避免破灭。这种行文上的反跌,使论说更具力量。 第四段,是作者就以上的论述发表感慨。六国屈服在秦国的强大威势面前的历史教训是惨痛的,作者从历史的教训中得出这样的结论:“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作者在对历史的感叹中表示了对现实的深沉的讽谏。 第五段,作者直接针对现实发表自己的感慨。在历史教训与现实情况的比照中,含蓄而又尖锐地批评了宋王朝的对外政策。 苏洵对六国破灭原因的论述,并不十分全面和准确,但是就借古喻今的现实针对性来说,可以说他的眼光敏锐、识见深远。在论证中,作者紧紧抓住“赂秦”这一具有现实指喻的关键,从赂者、不赂者两方面正面论证它的“灭国”之弊,并假设相反的情况,从反面加以论说。最后总结历史的教训,在对历史的吊喟中委婉而又深刻地表现对现实的讽谏。对现实的批评才是作者的主旨,论古正是为了讽今。其中,第三段、第四段为六国划策(如谋臣、奇才等),也是对北宋当权的一种委婉的进说。 苏洵深受《孟子》、《战国策》的影响,长于策论。人们评论苏洵的文章“博辩宏伟”,具有战国策士雄辩之辞奔腾上下、纵横出入的气势。《六国论》文笔纵厉雄奇,造语古劲简切,是苏洵政论文的代表作。其中穿插的一些形象化的叙述、比喻,又使纵横之笔平添了几分生动之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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