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艇编队卫勤保障
舰艇编队卫勤保障是指海军卫生部门对编队的舰艇在海上进行训练、作战活动过程中,为维护舰员健康、救治伤病员、巩固战斗力所采取的卫勤保障措施。
舰艇编队是由两艘以上舰艇组成的战术(战役)单位。有建制编队和临时编队。建制编队通常由同型舰艇组成。临时编队是根据任务,由不同类型舰艇组成。特别是远航大型编队,舰型种类多,由于远离基地航行,海上长期生活,舰艇环境不良因素的积累,气候和时差的影响,都可使舰艇人员出现生理心理异常反应,表现无力、易疲倦、失眠、嗜睡、食欲减退等,导致体质下降,诱发疾病,病员增多。战时可能发生大批伤员,医疗救护任务繁重。
舰艇编队卫勤保障任务如下。
建立统一的卫勤组织领导 根据舰艇编队组成体制建立统一的卫勤领导。小型编队时,卫勤领导直接领导各舰艇军医工作,大型编队一般按舰型种类建立不同的舰群,可相应建立舰群一级卫勤领导,各级卫勤领导分别配置在相应的指挥舰船上,以便在舰群首长领导下,组织实施的卫勤保障。
制定卫勤保障计划 根据编队任务和航行港口、码头流行病学资料,制定周密的卫勤保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完成卫勤保障任务的顺序、时间和方法,并预计航行阶段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卫勤保障预案,召集编队卫勤会议,部署卫勤任务。
调整和加强卫勤力量 按照卫勤保障计划,结合编队卫勤力量,以各舰独立完成和舰群各舰间协作完成任务为原则,可在编队范围内,临时调整卫勤力量; 或在上级卫勤部门支援下,实行单舰、舰群和编队逐级加强。建立从海上到岛岸的医疗救护后送体系,或在后勤保障配系内配置相应的卫勤机动力量。执行特殊任务时,应对卫生人员预先进行相应的卫勤训练。
组织实施医学监督,做好卫生防病工作 对参加编队出海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凡健康状况不适于远航者,禁止出海。进行针对性的卫生教育,坚持各种卫生制度,严格饮食饮水的卫生监督。坚持巡诊,早期发现治疗病人。传染病人要严格管理,及时隔离治疗。结合实际,做好晕船、中暑、冻伤、感冒、外伤及其他特殊军事作业卫生保障等。
组织伤病员的医疗救护 编队航行,不论执行何种任务,均应立足于作战,独立完成医疗救护任务。
编队航行期中发生的伤病员。要按救治范围实施医疗救护,发生重伤病员时及时向上级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当发生舰员落水,遭受核武器或化学武器袭击时,应按战斗部署和卫勤保障方案,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护。
组织药品器材保障 在出海准备阶段,在保证按标准做好基本装备齐装配套的前提下,要根据任务,按照卫勤保障计划,增添必要的药材。在航行阶段,根据药材消耗情况,在舰群、编队范围内进行调剂或请求上级进行补给。
当担任友好访问任务时,要根据出访的具体情况,进行预防接种,办好免予除鼠证和预防接种黄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