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艇伤员医疗救护
舰艇伤员医疗救护是指战时舰艇卫生部门按本级舰的医疗任务和医疗救护范围,对伤员所进行的医疗救护及后送工作。
舰艇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是在舰首长领导下组织实施的。它有严密的组织,明确的分工和具体的场所,并列入战斗部署,平时结合军事训练进行演练,战时按部署展开。
舰艇救护所 它是卫生人员对伤员进行医疗救护的场所,一般在舰艇会议室展开,内有手术台、手术灯、药品器械柜等医疗设备,大型舰还设一、二个预备救护所。救护所的工作由舰艇军医负责,卫生员参加,当转为二级战斗部署或解除战斗警报后,可抽调卫生战士参加,按本级舰的医疗救护范围对伤员进行救治。在救护所展开的同时,按部署将住舱划分为轻、重伤员舱室,传染病员隔离舱室,遗体存放室。
战位救护 由各战斗部门领导组织战位伤员进行自救互救。伤员经急救后,轻伤员可继续参加战斗,重伤员要妥善安置。卫生人员根据情况应主动深入战位抢救危重伤员,并进行分类,分为需要紧急处置的重伤员和轻伤员,挂上伤标,以便分别处理。
伤员搬运 通常由损管队负责,一般是在战斗间隙或战斗结束后,在不影响损管操作情况下进行。搬运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妥善地搬至预定的舱室,并按规定的医疗范围进行医疗救治和护理。
落水人员救护 在舰首长领导下,按救生部署进行寻找,援救和医疗救护。
卫生防护 在遭受核武器、化学武器袭击后,对放射性和化学毒剂伤害、沾染的伤员按部署进行洗消,救治和医学观察。
伤员后送 战时舰艇上的伤员,一般随舰返航后送。在需继续战斗情况下,可请上级派出卫生舰船或飞机前接。伤员后送前,军医应填写医疗后送文件;当用卫生舰船或飞机后送时,应共同做好伤员海上换乘和登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