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工业部
负责对全国航空航天工业实际行业管理的职能部门。国务院部委机构。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组建的。主要职责是: 研究并拟订航空航天行业发展战略、政策、法规; 编制军民品科研生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对航空航天产品、技术及其相关进出口项目的归口审查; 组织重大系统工程的承包与实施; 协调重点航空航天产品的研制、生产及其配套服务工作,承担飞机 (含发动机、机载设备) 的国家级鉴定试飞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航空航天新产品的可行性论证; 组织制订和会同有关部门颁发航空航天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实行管理和监督; 管理航空航天产品对外贸易和对外技术经济合作与交流; 办理政府间有关涉外事项; 组织研究国内外科技动态; 发布国内外科技经济信息。下设: 政策法规司、科学技术司、综合计划司、民用飞机系统工程司、民品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科学技术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