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技术装备维修航空工程保障的基本组成部分。分为一、二、三级维修。一级维修,又称“外场维修”,由直接使用飞机的飞行团对其编制内的技术装备进行的维修。主要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和一般保障勤务,检查和排除故障,调整和校正,机件的更换,小修和周期性工作。二级维修,又称“野战维修”,是在航空兵师、院校或一个地区范围内,为直接保障作战、训练需要,对技术装备进行的维修。主要包括飞机及其设备、机件的中修、大修,部分零件的修配和制作,系统、设备的测量试和校验,改装和较大的周期性工作。三级维修,又称“后方维修”,由空军或军区空军统一组织,由后方固定设施进行的维修。主要包括技术装备的翻修、较复杂的改装和零备件的制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