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制
就是各级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机关中的一种体现。这一制度要求党委会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委管理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都必须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而不得由个人专断。集体领导必须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创造能力,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在执行中,除有新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外,对于具体工作问题,要积极大胆地、独立负责地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