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规律ziranguilu
自然现象本质的、固有的联系,是绝对变化的自然界中的相对不变性。
自然规律和自然界中物质的客观存在是不可分的。任何自然规律都是一定的物质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性,它的存在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人不能创造、改变或消灭自然规律。但人可以在实践中认识自然规律。并通过实践活动引起自然界的变化,有目的地改变自然界中物质存在的客观条件,使自然规律作用的结果有利于人的自身生存和发展。
自然规律不同于社会规律,后者的作用不能离开人的实践活动。自然规律则可以离开人的存在而起作用,自然规律本身没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都可以利用自然规律。相应地,反映这种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不具有阶级性、民族性和政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