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自然神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自然神论 自然神论ziranshenlun, deism欧洲近代流行的一种宗教哲学理论,又译理神论。它把上帝的作用限制在单纯依据可为人类了解的理性法则创造世界的范围之内;世界既已造就,上帝就退而不再干预自然进程和人类行动。这种理论反对蒙昧主义和神秘主义,否定迷信和各种违反自然规律的“奇迹”,认为上帝不过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等非人格的存在,宗教信仰必须以理性和理解为依据,不能是盲目的迷信。自然神论流行于17—18世纪的英国,赫尔伯特被认为是它的创始人。主要代表人物还有托兰德、哈特利、普里斯特利等。他们主张把宗教建立在健全的理性上,把信仰还原为认识,认为《圣经》的神圣性也要由理性来检验,真正的宗教必定是合乎理性的和可以了解的。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和卢梭也持有自然神论观点。他们认为上帝不是一个有人格的存在者,而是一个无限的、永恒的“智慧实体”;上帝是世界这架机器的设计师和建造者,但是在一次创造活动之后,就不再干预世间的事务了,上帝命令一次,宇宙就永远服从下去。尽管17、18世纪的自然神论者在哲学观点上不尽一致,但他们的主导方向是反对正统神学,维护理性和科学的权利。因此马克思说:“自然神论——至少对唯物主义者来说——不过是摆脱宗教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罢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5页)到19世纪中叶,随着西欧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后,自然神论已经失去其反封建神学的进步意义,而成为维护宗教的理论。 ☚ 泛神论 天赋观念 ☛ 自然神论又称“理神论”。一种哲学学说。认为上帝创造世界并赋予它以规律和运动之后,不再干涉世界的事情,而任自然规律来支配一切,为当时唯物主义者“摆脱宗教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马克思语)。产生于17—18世纪英法等国。代表人物有英国的考尔德(William Coward,1656—1725)、柯林斯(Anthony Collins,1676—1729),法国的伏尔泰、卢梭等。 自然神论 自然神论17世纪出现、18世纪流行于欧洲各国的一种宗教和哲学倾向。 ☚ 休谟 18世纪法国哲学 ☛ 自然神论de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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