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自治法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自治法院南斯拉夫法院的一种。南斯拉夫宪法规定,南斯拉夫法院分为自治法院和常规法院两大类。自治法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由自治文件或当事者的协议建立,是一种自治司法机构。包括联合劳动法院,仲裁法庭、特别法庭和其他自治法庭以及调解委员会、公裁会等类型。其中最重要的是联合劳动法院。其管辖范围包括宪法和法律所特别规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和其他自治关系中所产生的纠纷,以及联合劳动组织、自治利益共同体、其他自治组织或共同体中的劳动人民委托处理的纠纷。但某些种类纠纷法律规定由常规法院审理除外。在自治审判方面,除法律有相反规定外,公民可通过双方协议,把有关他们可以自行处置的权利所产生的纠纷委托给调解委员会、仲裁法庭或其他类型的自治法院处理。 自治法院 自治法院南斯拉夫的一种自治司法机构。根据南斯拉夫宪法规定,南斯拉夫法院分为自治法院和常规法院两大类。自治法院是该国劳动人民及其联合劳动组织,其他自治组织和共同体依照宪法和法律自治文件或当事者的协议建立的自治司法组织。由联合劳动法院、仲裁法院、特别法庭和其他自治法庭以及调解委员会等构成。其中全国普遍设立的劳动法院是自治法院中最重要的形式。自治法院专门审决各自治组织的纠纷,其判决无法律强制力,如一方拒绝执行时,由对方当事人向常规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自治法院的审判人员绝大部分为业余审判员,主要从事行政等工作。 ☚ 自治权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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