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色制
劳役地租的一种形态。其主要内容是: 租种脚色田的农民,要自带农具, 为地主耕种一定数量的土地。一般佃户租种地主一亩土地,要为地主干二十多个工, 有的干三、四十个工甚至七、八十个工, 各地情况不一。按一般情况, 佃户租种地主一亩田地就要无偿地为地主耕种两亩半田地。农民用自己的农具耕种从地主租来的土地, 其农产品归自 己所有。这种劳动是保证其衣食等生活来源的必要劳动。农民为地主耕种的土地, 其农产品归地主所有。这种劳动乃是农民的剩余劳动。这种脚色制对农民的剥削比一般收租更残酷。脚色制是古代落后地租形态的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