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胤禩获罪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胤禩获罪案 胤禩获罪案此案发生在清朝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胤禩为康熙帝第八子。康熙晚年,诸皇子为争储位而致骨肉猜忌。后第四皇子胤禛继位,是为雍正帝。雍正四年,胤禛谕诸王及大臣曰:“廉亲王胤禩希冀非望,狂悖已极,情罪重大,宜削籍离宗,革去黄带子。其党胤禟苏努,吴尔古结党构逆,靡恶不为,亦将黄带子革去。并令宗人府将胤禩等除名。”胤禩因曾暗中活动,图觊觎储而招胤禛所忌,故而获罪。不久,雍正帝又革去胤禩妻福晋的封号,将其休回娘家严加看守。胤禩被拘禁于高墙,又被改名为“阿其那”,即满语“狗”的意思。 ☚ 汪景祺妄作书案 查嗣庭被诛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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