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背书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背书bēi fǔ

❶背诵,凭记忆诵读。例:让小学生~,背诵课文上一首诗歌。
❷用厚纸把书的前后表皮包起来,怕揉皴或弄脏叫~。也作“褙书”。
《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诸生每三日一背书。”《汉语大字典》:“背,同‘褙’。裱褙。”

背书bei4

(惯)指做检讨:活路要认真做够哇!莫二天,你们几爷子倒霸王的兵——各自散了,老子可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弄去~才划不着。(川文83.4.6)

背书4064做检讨。西南官话。四川成都〖 〗。克非《头儿》:「老子可是了跑和尚跑不了庙,弄去~才划不着。」

背书

〈流〉四川指做检讨。

贝书;背书1;背书2

◉ 贝书bèishū  也叫“贝叶书”。指佛经,因古代印度用贝叶写佛经而得名。〈例〉这里珍藏着一部~。
◉ 背书1bèi // shū  背诵念过的书。〈例〉过去上私塾,每天早晨要~/ 我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忽然听见老师叫我的名字,轮到我~了/ 旧时私塾的学生背不出书要挨老师的罚。
◉ 背书2bèishū  持有票据的人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批注并签名盖章。〈例〉经过~的票据,付款人不能付款时,由~人负付款责任。

背书bèi shū

票据背面签字或盖章。1947年陈福安《银行会计》第四章:“存户如欲付款与第三者,可签发支票交予收款人,由收款人径向银行取款,收款人且可经背书手续,将支票转让与他人。”

背书bèi shūиндоссамéнт;оборóтный докумéнт

背诵

背诵

背(~文;~词) 诵(诵读;理诵;覆诵;倍诵;暗诵) 讽(讽诵;讽念;倍讽) 倍读
背诵念过的书:背书 讽书 诵书
背诵书文:倍文
背诵经艺:讽术
能够背诵:成诵(即目~)
 默记背诵:记念 记诵 谙诵
刻苦地学习,不停地背诵:口不绝吟
熟练地背诵:熟背
熟记,背诵:
读书或背书流利纯熟:滚瓜烂熟 烂泥酱熟
背诵得很熟练:琅琅成诵
背得非常熟练:滚瓜溜油
记得很牢、背诵极熟、极流利:倒背如流倒诵如流
背诵停顿或漏字:踬字
背诵并熟习:诵习
背诵并记住:诵忆
刻苦学习,不停背诵:口不绝吟
(凭记忆念出读过的文字:背诵)

另见:记忆 诵读 文字2

☚ 吟诵   吟咏 ☛

背书

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于他人为目的在票据上作批注并签名或盖章的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的一种附属行为。依背书出证票据者称“背书人”,依背书而受让票据者称“被背书人”。背书人是原持票人,凡是从背书受让票据权利的人都可充任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受让票据后可以再依背书将票据让与他人。背书须在票据或其粘单上作成。依背书时是否载明被背书人姓名可分为“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两种。背书的后果是被背书人依背书而取得票据上的权利,背书人则因背书而对票据金额负担保的责任。在付款人不能会款时,背书人应负付款之责。

背书

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背面所作转让票据权利的签字。一种票据法律行为。分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到期前背书和到期后背书等。效力为受让人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人应负付款担保责任。我国目前尚不允许票据自由转让流通。

背书

背书endorsement

提单或其他有价证券的持有者将证券权利转让予他人时,在提单上或其他证券背面签名表示同意转让的行为。指示人只在提单或其他有价证券上记载自己的姓名而不写明被背书人,称为“空白背书”;指示人在提单上同时记载自己和被背书人双方的姓名,称为“记名背书”。

☚ 提单签发   转让 ☛
背书

背书

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载明有关事项并签名或盖章的票据行为。背书的目的在于转让票据权利或者将这一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背书可分为两种: 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通常情况下表现为转让背书,只有在特别指明的情况下,才出现非转让背书。

☚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面值股票 ☛

背书Endorsement

又称里书。有价证券的持有人将其转让他人时在证券背面签章的行为。该行为包括两个部分:(1)背书人签章表示同意转让;(2)将该证券交付给被背书人(Endorsee)。经过背书,证券权利即由背书人转移至被背书人。证券经多次背书可以不断流通转让,前者对其后者有担保证券必然会被偿付的责任。在商业上,背书可分为票据的背书(如指示性抬头汇票)和单据的背书(如提单)。背书的方式包括限定性背书、特别背书、空白背书、保留背书和条件背书。

背书

票据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其背面批注并签章的行为。是票据的一种附属行为,如无票据,即无背书。依背书而转让票据者称“背书人”。背书有“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亦称“空白背书”)两种。前者除有背书人的签章外,还记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后者则只有背书人的签章而无被背书人的名称。背书的效力表现为被背书人依背书而取得票据上的权利,背书人则因背书而对票据金额负有担保责任。在付款人不能付款时,背书人应负付款责任。

背书Endorsement

亦称“里书”。一种附属票据行为。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行为。主要形式有:
❶限定性背书。即背书人写明仅限于转让给某人,不得再行转让。
❷特别背书。即背书人写明转让给被背书人或其指定人。特别背书可以再背书转让。
❸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只签字而不写明被背书人。空白背书的票据凭交付而转让。票据背书后必须经过交付才能完成背书行为。

背书

在票据的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参见“票据”。

背书

票据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其背面批注并签章的行为。是票据的一种附属行为,如无票据,即无背书。依背书而让与票据者称“背书人”。依背书而受让票据者称“被背书人”。背书有“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亦称“空白背书”)两种。前者除有背书人的签章外,还记明被背书人的名称; 后者则只有背书人的签章而无被背书人的名称。背书的效力表现为被背书人依背书而取得票据上的权利,背书人则因背书而对票据金额负担保的责任。在付款人不能付款时,背书人应负付款责任。

背书

持票人转让汇票时,在汇票背面签字或再加上受托人 (被背书人) 的名称,并将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因此,背书有两个动作: 一是在汇票背面签字; 二是将汇票交给受让人。汇票背书的作用主要有三个: 首先,表明汇票上的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 其次,背书人对被背书人保证汇票必定会被付款或承兑; 最后,证明出票人签字的真实性。背书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背书的方式,主要有:
❶记名背书,又称特别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并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或其指定人。
❷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只在汇票背面签字,而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
❸限制性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并注明 “仅付给××× (被背书人名称)” 或 “付给× × × (被背书人名称),不得转让” 的字样。限制性背书的汇票只能由指定的被背书人收取票款,不能再行背书转让,故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很少使用。

背书

背书endorsement

亦称“里书”。一种附属票据行为。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行为。其主要形式有:
❶限定性背书。即背书人写明仅限于转让给某人,不得再行转让。
❷特别背书。即背书人写明转让给被背书人或其指定人。特别背书可以再背书转让。
❸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只签字而不写明被背书人。空白背书的票据凭交付而转让。票据背书后必须经过交付,才能完成背书行为。

☚ 票根   里书 ☛
背书

背书

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票据上所作的以转让票据所有权或授予他人一定的票据权利,以代替货币支付为目的的书面行为。由于转让票据的记载规定记在票据的背面,这种书面行为被称作背书。作成背书的人称“背书人”,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一定的票据权利的人称“被背书人”。背书是某些票据流通的条件。
背书可分为两大种类:一类为一般背书,又称“转让背书”。它的特点是将票据的所有权转让给被背书人。这种背书通常在进行支付时使用,这里,票据所有权的转让代替了货币支付。如A企业购买B企业的产品,须支付B企业10万元价款。如果A企业恰好握有一份由C企业承诺支付10万元款项的商业票据,它便可通过在该票据上背书,且将该票据转让给B企业的方式,向B企业进行支付。一般背书可以记名,如写上“请将款项付给×××人”;也可以不记名,只须背书人签名即可。另一类为:限制背书。它的特点是不转让票据所有权而只授予被背书人有限的票据权利。如果背书人不转让票据所有权,而仅仅是委托银行代收票款,他可在票据背面记明“委托收款”字样。这种背书称“委托收款背书”。如果背书人只是想以票据充作抵押品,用来解决不时之需,过一段时期,他还想把票据赎回,则可在票据背面记明“抵押”字样。这种背书称“抵押背书”。
背书也有“要式”,即法律规定的必要内容。背书人签章是绝对必要的。若属记名背书,应写明被背书人。若属限制背书,则应记明限制事项。背书不得记载转让生效的前提条件,如记载“当背书人收到被背书人提供的商品时,背书方才生效”等等,便属无效记载。背书亦不可作出将票面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给他人的记载,因为票据权利依附于票据,而票据是不可分割的。
票据背书后,票据背书人的所有权虽已转让,但他对票据的付款仍负有责任。一旦票据不得付款,背书人须负连带责任。一份票据可以在到期前连续不断地背书转让。不断地背书转让的过程形成票据的流通过程。如同货币流通一样,票据的流通媒介了商品的交易。

☚ 粉红纸   证券业 ☛
背书

背书Endorsement

在票据或其他单证的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在票据后面签署自己的名字,是转让票据所赋予的权力的行为。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背书是汇票和提单。汇票背书是转让货物所有权的法律手续。原受款(货)人在汇票上签署自己的名字,可以把自己受款(货)权利转让给背书人,即受让人。背书的方式有五种:(1)限定性背书,票据的背书人限制它不得再继续转让的背书;(2)空白背书,只签有背书人的名字而不指定转让人的背书;(3)特别背书,在票据上写明转让给某人或其指定人的背书;(4)有限度背书,背书人在票据上明确注明不承担一般背书人应承担的一切义务的背书;(5)有条件背书,背书人在票据上写明只有在某些条件下才能付款的背书。

☚ 保付   转让 ☛
背书

背书Endorsement

转让汇票的手续,由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汇票是一种流通工具,可以在市场上转辗流通,持票人转让时的背书表明转让者负有担保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一旦汇票被拒付,持票人可通过背书进行追索。

☚ 汇票   拒绝证书 ☛
背书

背书Endorsement

票据的权利人在票据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票据交给受让人的行为。签名转让的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票据经背书后,票据的收款权利便转让给受让人。票据可经过多次背书转让。常见的背书方式有空白背书、特别背书、限制背书、附条件背书等。

☚ 承兑提示   空白背书 ☛
背书

背书

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他人时在票据上所为的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的转让,除无记名票据仅以票据交付即可外,记名票据必须经转让人在票据背面签名做背书后才能转让。

☚ 变更更正登记   背书人 ☛
背书

背书

票据持有者在转让票据时所必须进行的一种手续。因是在票据背面签章,故称为“背书”。背书时如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不记名背书”。经由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这种转让过程,称票据流通。背书的方式有限定性背书,空白背书和特别背书等。限定性背书是指背书人指定由被背书人收取票款,不得将票据再行转让。限定性票据因此不能再流通。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收款人、持票人或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字时,不载明付给某人 (即无被背书人) 的行为。空白背书票据的持票人转让票据时可不负背书人责任,同时,也可在背书人签字前加列被背书人,将空白背书转变成特别背书。其后,被背书人再转让时,又可空白背书不列出被背书人,回复为空白背书票据。特别背书又称“记名背书”,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字,记载背书人名称的行为。经特别背书的票据,被背书人可再作背书转让给他人,并能依次连续转让。

☚ 银行汇票   承兑 ☛

背书

endorsement

背书

endorsement(on a check)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12: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