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骨胳缺如
胚胎第4周四肢开始发育,于体壁侧方出现上、下肢肢芽,肢芽内凝聚的间叶组织发育形成软骨并骨化。胚胎第5周锁骨形成,第7周肢芽发育为四肢,并依次形成肱骨、桡骨、尺骨、远指侧骨、股骨、胫骨等。若胚胎4~7周或于胎儿期有发育缺陷,肢体可发生某些骨胳缺如,肢体骨胳缺如采用Frantz分类可分以下几种:
(1) 无肢畸形: 整个上肢或下肢缺如。
(2) 半肢畸形: 可分为
❶完全性半肢畸形—前臂及手或小腿及足均缺如。
❷部分性半肢畸形—前臂或小腿部分存在。
(3) 无手畸形:手缺如,包括腕骨,但尺、桡骨远侧骨骺存在。
(4) 无足畸形: 足、跗骨缺如,但胫、腓骨远侧骨骺存在。
(5) 无指(趾)畸形: 一个或多个指(趾),包括其对应的掌骨或跖骨缺如。
(6) 无指(趾)节畸形: 一个或多个指(趾)节缺如,但掌骨或跖骨存在。
(7) 短肢畸形(海豹肢畸形): 上臂及前臂或大、小腿缺如,手或足直接与躯干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