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肉移位术
肌肉移位术是将肌肉起点、止点移位,或起止点同时移位,只保留该肌肉的血管神经蒂,做为动力以改善肢体功能,或做为有血循环的组织,以填充空腔或覆盖创面。
常用范围为
❶由于脊髓前角灰白质炎后遗症,神经损伤或疾患等原因所致不能恢复的肌肉麻痹或缺损,用肌肉移位以代替麻痹或缺损肌肉的功能。如肱二头肌麻痹,可将前臂屈肌起点向近端移位;或将胸大肌移位以重建屈肘功能。又如股四头肌麻痹,可将腘绳肌前移以恢复伸膝功能。
❷慢性骨髓炎手术后,可移位肌肉覆盖创面或消灭死腔。如股骨慢性骨髓炎术后,可游离股四头肌外侧头覆盖或填充创面。
❸由于外伤或肿瘤切除手术等原因所造成的皮肤缺损,骨质外露等,可游离附近肌肉以消灭创面。如小腿创伤,皮肤缺失、胫骨裸露时,可游离腓肠肌内侧头,以覆盖创面。
手术原则是移位肌肉做为动力时,原肌力不能小于4级。移位肌肉张力要适当,过于松弛,则肌力减弱;张力过大,影响肌肉血液循环或妨碍关节活动。肌肉移位过程中,勿损伤营养肌肉的主要血管及支配肌肉的神经支。肌肉移位后不能遗留明显的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