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联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FAA联邦政府行政机构。其前身为根据1926年《商业航空法》建立的航空处(隶属商务部)。后建立民用航空署并改名为民用航空局。1959年1月成立联邦航空署,合并了民用航空局和航空公司现代化委员会,并接管原由民用航空委员会负责的制定安全规则的工作。1966年改为现名,隶属交通部。该局负责建立和管理统一的航空运输控制系统,制定安全飞行的规章制度,分配和管理空域以及从事研究工作。同时受权颁发飞行员执照和飞机牌照,负责安排和管理导航设备,并为修建飞机场提供指导和资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