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处遇大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处遇大会根据联合国大会1950年12月1日第415 (V) 号决议的规定,每五年一次由联合国主持召开的世界性会议。目的在于审议各时期犯罪的变化及其趋势,研讨犯罪预防措施,交流各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处遇的经验,促进刑事司法方面的国际合作。是迄今最大规模的有关犯罪及其预防、罪犯处遇方面的会议。第一届大会于1955年8月22日至9月3日在日内瓦召开,通过了 《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准则》; 第二届于1960年8月8日至19日在伦敦召开,主要讨论青少年犯罪的新形式及其预防的新措施; 第三届于1965年8月9日至18日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主要讨论了依靠社会力量防止犯罪和打击累犯问题; 第四届于1970年8月17日至26日在京都召开,主要审议了公众参予预防犯罪、社会防护与发展规划问题; 第五届于1975年9月1日至12日在日内瓦召开,通过了 《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侮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讨论了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跨国犯罪、滥用毒品、暴力犯罪等问题;第六届于1980年8月25日至9月5日在加拉加斯召开,讨论了预防犯罪战略、青少年犯罪等问题,中国第一次派出代表团参加会议;第七届于1985年8月26日至9月6日在米兰召开,讨论了犯罪被害人、青少年犯罪与司法、变动中的刑事司法程序和展望等问题,通过了著名的《为犯罪和滥用权力行为的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和 《北京规则》等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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