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县
西汉高祖置耒阳县,因东傍耒水得名。县治即今耒阳市区。境域为今耒阳市和常宁县地。属桂阳郡。南朝梁迁县治于今耒阳市东北的骜山口 (今大市圩)。改属湘东郡。隋开皇 (581—600) 初,改名洡阴县,属衡山郡。唐武德四年 (621),复名耒阳县,又迁县治于今耒阳市区,属衡州。元至元十九年 (1282)升耒阳州,不辖县。属湖广行省湖南道宣慰司。明洪武三年 (1370),降为耒阳县,属衡州府。民国年间,分属衡阳道和第二、五行政督察区。1939—1944年抗日战争期间,曾为湖南省政府驻地。新中国建立后,先后分属衡阳专区、湘南行政区、郴州专区和衡阳市。1986年11月,撤销耒阳县,改设耒阳市 (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