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
国家的战略利益是指一国在较长时期内所追求的利益目标。邓小平外交理论认为,对外关系应该从国家的战略利益出发,而不是以意识形态决定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邓小平在1989年10月31日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指出; “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30页)这一论断揭示了中国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出发点,其意义在于:
(1) 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去处理国际关系中的各种复杂问题,这为中国外交确定了原则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把这一哲学思想引入外交领域,就是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以前搞大国划线,以意识形态划分敌友,这在过去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而当今的国际局势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要求我们从新的角度审视外交关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在对外政策中,邓小平始终从大处着眼,从国家战略利益的高度来估价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一原则一方面有助于国际问题的妥善解决,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博大胸怀和战略勇气,邓小平曾指出: “这样,什么问题都可以妥善解决。用这样的思想来处理国家关系,没有战略勇气是不行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30页)我们不计较以往的历史,捐弃前嫌,1989年5月邓小平会见戈尔巴乔夫时曾说: “我们这次会见的目的是八个字: 结束过去,开辟未来。结束一下过去,就可以不谈过去了,重点放在开辟未来的事情上。”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2页)他1984年会见日本客人时曾说: “去年我们两国领导人在东京作出了具有卓识远见的决策,就是把中日关系放在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来发展。”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3页)
(2) “尊重对方利益” 显示出中国外交的灵活性。中国的外交政策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始终适应世界局势的发展。邓小平曾说: 世界在变,人们的思想不能不变。中国的外交政策在时代的浪潮中,变得更加务实。认为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不应成为发展国家关系的障碍。只要符合 “三个有利”,我们都可以做。邓小平外交理论既灵活,又坚持原则,在坚持国家利益和主权的基础上发展对外关系,对有损国家主权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绝不丧失国格。在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时,中国态度明确,不是加入; 在加人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中国旗帜鲜明,绝不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国迅速了调整了对外关系,实现了中日、中美关系正常化,中国与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都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中国加强了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加强了同发达国家的联系。中国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在对一些国际问题的看法上存在差异时,中国主张求同存异,平等协商,尊重对方的利益和主张。邓小平指出: “两国相处,要彼此尊重对方,尽可能照顾对方,这样来解决纠葛。只照顾一方是不行的。”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51页)中国在对外谈判和交往中,始终设身处地考虑对方的利益,并不为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对方的利益,也不把经济问题同政治问题挂钩。邓小平在对待遗留问题、边界争端等问题上都充分考虑了别国的利益。他常说: “中苏进行边界谈判,我们总是要求苏联承认沙俄同清朝签订的是不平等条约,承认沙俄通过不平等条约侵害中国的历史事实。尽管如此,鉴于清代被沙俄侵占的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是通过条约规定的,同时考虑到历史的和现实的情况,我们仍然愿意以这些条约为基础,合理解决边界问题。”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4页)
(3) 我们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坚持不争论的方针。邓小平外交理论认为: 世界是多样的,一个国家和民族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和社会制度,别国无权干涉,我们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不搞意识形态的争论,不把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人,也决不允许别国把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我。我们不仅要同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外交关系,而是要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外交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区分敌友,中国向全世界开放。在苏联解体、东欧巨变时,邓小平指出: 朋友我们仍然要交,但是自己心中有数,别国的社会制度我们管不了,但无论这些国家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同它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从容地发展关系,包括政治关系,不搞意识形态的争论。”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53页)“中国观察国家关系问题不是看社会制度。”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8页)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我们改善同各国的关系,同国外政党建立和发展了新型的交流和合作关系,为现代化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和平环境。